

姜昆在异国唱红歌,变成一件扑朔迷离的公共事件。先是视频流出,然后他说圣诞节没去美国,但又有人说是之前在美国唱的。
闫学晶在直播中说儿子一年才拍一部戏,只能挣几十万,都没法支撑家庭支出,一个家庭一年怎么得有百八十万才够花。
这两位名人,吸收了年终岁尾的大多数舆论火力,被声讨,被群嘲。
说实话,我不喜欢这两位名人的表现。姜昆老师一边表现得伟光正,一边跑去大洋彼岸有斩杀线的国家唱红歌。虽然他不承认,但马上有同航班乘客曝光合影,最后搞得大家真假难辨。闫学晶老师则属于有点“何不食肉糜”的感叹,您儿子每年有一部戏可以拍,有几十万收入,已经是行业内乃至全国范围的翘楚,中戏北电毕业却无戏可拍的大有人在,还有那些困守在横店的群众演员,薪酬日结,混一顿饱饭,等一个出名的机会。更多年轻人根本拿不到几十万的年薪,勤勤恳恳当牛马,却拿着万八千块(这还是中等偏上)的月薪。
我个人十分不喜欢两位老师的言语和做派。但这仅限于我个人的感受,他们作为公民,即便是名人,也应该有自由表达的权利,因为其言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。就像费里尼说的“姜昆有异国唱红歌且免于恐惧的自由”,我们和大洋彼岸的强国,没有“法理意义上的敌对状态”,因此,一个中国公民在“异国私人空间里唱红歌”,并不构成越界行为。
同样,闫学晶虽然“不接地气”,在她的世界中,一个小家庭年支出百八十万是基本。因为她没有更多的底层经验和宏观调查,在她的社会圈层中,百八十万的确是维持家庭支出的最低标准。只是她不知道,自己的最低标准,却是大多数家庭梦寐以求的天花板。尽管如此,她只是不合时宜,可以嘲讽,毕竟公众人物让渡了一部分权利,何况还是她自己说出来的观点。可以嘲讽和批评,也犯不上审判。
同样如费里尼所说,“表达自由开始按身份、立场、风向重新分配”。这是阶层、身份固化之后,舆论场上普遍存在的风气。越是有钱有身份的人,言行的容错率越低。尽管我们认为公众人物让渡出部分私权,但这种低容错,也可能降临在我们每一个人头上。反正我不能保证自己言行始终如一,我也可能因为讨好型人格说一些奉承的话,也可能喝多了聊high了说一些蠢话,也可能知识见地有限说一些错话。但我也是个自媒体人,是否也有风险让自己陷入这种被审判的尴尬?再“滑坡”以下,当名人的言行都被批判的时候,普通人的类似言行是否也会被审判?
我们都想要一个安全的生活,那就从宽容开始吧,这样才能保证同样的怒火不会降临在自己身上。




